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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232,673.30万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93,627.13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均存在未弥补亏损,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力争早日弥补亏损。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市政环卫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或服务内容如下:
2025年海南自贸港实现全岛封关运作,公司作为海南省商品混凝土领域的上市企业,省内市场占有率8.32%,居区域行业前列,已成为海南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核心参与者与重要标杆企业,迎来政策红利释放与区域深度布局双重驱动的战略机遇期。随着自贸港政策加速落地,省内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及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投资规模稳步扩容,有效带动混凝土基础建材需求稳步提升,为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利契机。
当前海南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参与者数量多,市场竞争格局日趋激烈。依托在海南地区多年深耕积淀的深厚行业资源、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全域化的市场布局以及广泛的品牌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形成了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相较于省内中小企业及外来新进竞争者,公司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政策导向、重点项目规划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具备高效的本地化响应能力、完善的供应链保障能力及成熟的项目服务体系,能够精准匹配封关后各类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混凝土供应需求,有效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但与此同时,行业仍面临结构性压力:尽管封关政策带动重点园区与基建项目投资增长,但房地产等传统下游市场持续偏弱;叠加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的有效运输半径受限、项目结算周期偏长、垫资施工等行业共性问题,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金运营压力。
广东绿润深耕环境综合服务领域,业务布局全面,涵盖固废处置服务、污废水处理服务、再生资源处置服务、环境卫生综合服务、园林绿化综合服务等核心板块,已成为区域内环境综合服务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公司市场布局聚焦于广东佛山及周边地区,长期深耕本地市场,凭借稳定的服务质量与成熟的运营能力,在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占据区域内相应市场的稳定份额,形成了较强的本地市场根基。
与此同时,公司发展也面临行业趋势变化带来的竞争压力及自身经营挑战。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市政环卫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行业整合加速,大型环卫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业务拓展等方式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加之环卫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加速涌入环卫行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格局,行业竞争压力持续加大。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存量合同金额同比呈逐步下降态势,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及自身经营因素影响,公司在佛山及周边本地市场的份额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发展面临的多重挑战。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向关联人提供运营服务、车辆租赁、劳务服务、租赁服务、享有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分红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门票、房屋租赁等服务而形成的日常易。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295.26万元,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715万元。
上述关联方包括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健富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张海林、张仲芳、张艺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须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1、上述8,715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2、2021年3月,公司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是根据招投标文件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子公司持有其28%的股权。根据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实现利润部分享有28%的分红权。
1、公司名称: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岩甫;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6月4日;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经营范围: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预拌、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及服务;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运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委托加工;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双林建材”)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公司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持有28%股权)与运营公司河北雄安瑞泽双林科技有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持有100%股权)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2日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河北雄安瑞泽双林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履行运营服务,按运营服务费用标准58.03元/m3(不含税)执行。因公司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持有项目公司28%的股权,该关联法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1、公司名称: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旭熠;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11月08日;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溪路21号(住所申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35.22万元、净资产4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9.21万元、净利润1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该关联法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1、公司名称: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世涯;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06月18日;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7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317.30万元、净资产-34,439.4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3.10万元、净利润-1,335.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经查询,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涉及金额较小,租赁房产期间,其向公司支付租赁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公司名称: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伟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6日;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湾坡村湾坡路与C2路入口处200米右侧;经营范围: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园林工程,酒店开发,花木、苗圃培育与销售,餐饮业,娱乐业经营(不含有奖电子游戏),书画装裱,食品、饮料、旅游商品的经营销售,文化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农业类,影视类,畜牧业,医疗服务,特色工艺品开发与销售(不含珠宝、水晶、珍珠、翡翠、玳瑁、竹炭、砗磲、红珊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012.81万元、净资产-29,468.9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71万元、净利润-2,716.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门票服务。本公司不存在支付门票费用违约问题。
1、公司向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其价格按招投标文件约定58.03元/m3(不含税);公司对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实现利润部分享有28%的分红权,是按照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向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及劳务服务;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门票服务、接受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1、公司分别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的《工程车辆租赁经营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所需,其定价依据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整个交易过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作、财务稳健性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据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2,78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63%,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10,909.47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确保公司以及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考虑到未来各个业务板块的实际经营对资金的需求,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1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6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担保额度及范围的情况下,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业务,无需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批;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在总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额度。若有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或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仍需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上表子公司包括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陵水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海口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等,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
7、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南瑞泽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234,386.80万元,负债总额为32,294.86万元,净资产为202,091.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62.53万元,利润总额为-2,601.06万元,净利润为 -2,601.06万元。
2、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社区新桂北路250号高美仕楼3座50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劳务派遣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4,62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3,647.09万元,净资产为40,976.72 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201.53万元,利润总额为-1,138.90万元,净利润为-1,997.52万元。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92,158.26万元,负债总额为40,038.86万元,净资产为 52,119.40 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649.88万元,利润总额为-41.12万元,净利润为-420.43万元。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振州路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及研发基地一期工业楼125号
6、经营范围:混凝土制品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717.22万元,负债总额为8,195.54万元,净资产为20,521.6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521.93万元,利润总额为1,292.70万元,净利润为1,396.26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经营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574.67万元,负债总额为7,397.20万元,净资产为7,177.4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622.97万元,利润总额为541.54万元,净利润为 704.12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亚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654.86万元,负债总额为17,096.72万元,净资产为6,558.1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293.13万元,利润总额为675.33万元,净利润为353.61万元。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6、经营范围:建筑物拆除;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路基材料与水泥稳定土的生产、销售;再生骨料与砂浆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营养土的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环保砖、透水砖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524.30万元,负债总额为17,787.23万元,净资产为4,737.0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337.92万元,利润总额为-342.39万元,净利润为 -39.17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陵水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525.95万元,负债总额为10,749.06万元,净资产为2,776.8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338.31万元,利润总额为-48.69万元,净利润为-255.98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口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0.14万元,负债总额为0.60万元,净资产为-0.4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0.07万元,净利润为-0.07万元。
2、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颜春岭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办公楼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澄迈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903.04万元,负债总额为5,174.70万元,净资产为2,728.3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766.61万元,利润总额为-275.02万元,净利润为-275.02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61.70万元,负债总额为4,848.71万元,净资产为-387.0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62.72万元,利润总额为-1,301.72万元,净利润为 -1,301.72万元。
3、担保额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
4、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1,664.52 万元(未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22,78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21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南瑞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海南瑞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敏,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代洁、项目合伙人时应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敏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洁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6年度中审众环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中审众环在2020年至2025年执业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3、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
5、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
6、融资用途: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
7、融资担保方式:资产抵押、权利质押、信用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保证担保等。
8、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等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担保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并按要求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灏铿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贵阳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刚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孙令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及津贴,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6月1日起实行,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1、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除享有董事固定津贴(8万元/年,按月发放)外,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包括固定津贴以及会议津贴。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按月发放,会议津贴标准为:出席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每人每次可以领取会议津贴1,000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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